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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子

 

结婚是有季节性的行为,春秋两季都是新人们的上选。先秦时候也是如此,倒不是因为有节假日可以放假,而是因为要趁大雁往南飞之前赶快结婚。因为彼时士人的婚礼,是包含了六个步骤的一个整体,并不都在一个黄昏全部发生。在迈向那个黄昏之前,需要有“纳采”、“问名”、“纳吉”、“纳徵”、“请期”等等流程,最后才是婚期到了“亲迎”。在所有这些流程里,大雁作用重大,“纳采、问名、纳吉、请期、亲迎”这几个环节,都要“用雁”。现在回头去看《仪礼》这样的书,完全有天书的感觉,这个“用雁”看上去很像典故,但其实用的是真正的鸿雁。

 

大雁在那个时候的人们眼中,代表了忠贞不渝,又能判断阴阳:“用雁为挚者,取其顺阴阳往来”,阳气上升的春天飞来,阴气上升的秋天就飞走。夫妻乃是阴阳结合之礼,大雁就变成了最好的象征物。想来那时捉大雁应该是猎户们很重要的业务吧,尤其如果到了婚礼旺季,湖岸之类大雁栖息地附近,不知道会不会挤满了埋伏起来要捕捉大雁的人。而没有大雁的冬天,可能婚礼数量就会急剧减少吧。根据很多历史学家的研究,那时的人们已经具备了短期饲养鸿雁的能力,因为要用活雁而不是死雁,所以鸿雁们应该被伺候得不错吧。

 

那时人们把婚礼叫做昏礼,只不过不是发昏之昏,而是黄昏之昏。之所以叫昏礼,就是因为是黄昏时分所行之礼,郑玄在《仪礼注疏》里写道:“士娶妻之礼,以昏为期,因而名焉”。如今辽阔的祖国大地,各地风俗常常迥异。有的地方,一婚的婚礼设在上午,二婚则是晚上,而有的地方却恰好相反。还有的地方,婚礼要从早到晚进行整整一天,规模盛大,真是一生一次的狂欢。自然那些黄昏时分进行的婚礼,最为古风盎然——不过,可能行婚礼的人自己也不知道罢了。不过,《仪礼》里讲的是士人的婚礼,搞不好一般老百姓嫁娶没有这个黄昏的讲究也难说。

 

到了婚礼那天,最重要的当然是婚宴。不过《仪礼》实在太过于天书了,里面任何一词都可以拿出来做一篇长长的论文,就算有郑玄的注疏,看着也还是难以确切明白婚宴的菜式到底是怎么样的。只好斗胆臆测一番,聊做一乐,看看就好。

 

那是四方有尊卑、长幼有序的礼崩乐坏之前的时代,婚礼这样的人生大事,排座自然很重要。且不说宾客们如何论序,如何入座,如何举酒,如何祝贺,那是我们如今再讲繁琐礼数的婚庆公司也无法复制的,其难度绝对不亚于奥运会开幕式之类的仪式。就是菜用什么装,怎么放,也都是有精细的讲究的。后世的大儒们有若干注疏,但真意到底是怎样,恐怕不穿越回到那个年代亲眼看看,估计很难了解确切情况到底如何。我这篇小文是绝对无法得出任何结论的,否则我立刻可以申请去国学院谋职了。

 

大概呢,黄昏刚刚降临的时候,会有三只鼎足新婚夫妇门外东方,面冲北。要准备好一头去除蹄甲的猪,两个举肺和两个祭肺(前者是给人吃的,后者是祭神用的,但是具体什么味道,怎么做的,就完全不了解了),鱼十四条,腊肉一坨——根据郑玄的说法,应该是风光的兔子,还要把屁股去掉。《仪礼》的贴心叮咛,是都要煮熟。想来这些东西里平常有些可能是生吃的?大概只可能是鱼吧。

 

屋里要放的是醯酱二豆(豆是古代的一种食物容器),菹醢四豆。前者是醋,或者醋跟酱的混合物,后者则是肉酱。另外还得有粮食,黍稷四敦(也是一种容器)。火上要热着大羹,也就是肉汁。这些东西等到吃喝环节开始之后,都要由专门负责的仆人们按照一定的路线捧到房里。先进去的是举鼎的人,然后是拿匕首的人和拿餐具的人。餐具放在豆的东边,然后鱼在餐具的东边。腊兔子肉要放在餐具的北边,黍在酱的东边,稷又在黍的东边,肉汁放在酱的南边。这是新郎面前的摆法,新娘又有另外一套摆法,我就不要再描述一番了。昏一次礼需要为数众多的仆人,行进出入还不能失礼,真是吃力的事情。

 

吃的时候,也是有固定的礼数。现在的婚礼,入席以后就轻松很多了,只不过是新娘新郎被伴娘伴郎陪着挨桌敬酒而已。彼时的婚礼,在今人看来可能太麻烦,主人家和新郎新娘都需要不停地起立行礼跪坐下。吃东西也不是你想什么时候吃就能什么时候吃,要听指挥和大家一起。那时吃东西还会用手取,但是取食物只能取三次,然后就吃饭的环节就结束了。接下来是祭的环节,要用各种食物来拜神。

 

剩下还有很多延续到第二天的礼节,只关心吃的我看到这里就罢手了。囫囵吞枣地看完这短短几百字的天书,已经觉得心力交瘁。黄昏之礼确实非常复杂,难怪古代人一般一生结一次婚就了事了。就连婚宴的菜式要求也那么严格,虽然在那个年代算足够豪华,但是好像毫无惊喜。不过,惊喜,大概是那个年代最不需要的东西了吧。我倒是期待着复兴国学的人们,真刀真枪地实践一次这样的古代昏礼,一定会相当地别开生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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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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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篇文章 11年前更新

笔名“阿子”。媒体人、“半吊子”学术女,食物爱好者,美食专栏作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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